探索设计与体验的融合
Fusion design exploration and experience
新闻动态
News
好的网络营销公司会给客户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善于对客户进行良性引导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最新公告
3-5
工信部15日起严打网站虚假备案,不符者将被注销
    据IDC企业反映,工信部将从2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严查打击"快速备案"、"虚假备案"行为。     据了解,各省通管局将对包括备案网站、电话、地址等信息进行数据检验和电话核查,一经查实为虚假、不实或他人信息,将立即注销备案,并进入备案黑名单。     检查内容包括网站信息、网站性质、网站归属地是否和备案号一致, 电话号码与他人重复、电话号码不符实、电话号码是朋友或他人电话,是否当面核验备案等。
3-5
关于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做好历史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用户: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注销”。请尚未完成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历史域名用户,于2010年9月30日前联系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合格的信息证明材料。具体通知内容也可以登录网址http://www.cnnic.cn/html/Dir/2010/09/03/5997.htm 查看。 如您持有的域名注册时间在2009年12月14日之前,且
3-5
关于针对未备案网站的清查公告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感谢广大客户对我司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因未备案或备案失败而引起的网站关闭或其
3-5
关于ICP备案新的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拒不
3-5
中文国内域名及英文国内域名注册所需资料提交通知
尊敬的用户: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要求,自2010年1月“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要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CN域名以及我中心负责注册管理的中文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合法利益,cnnic  规定,所有中文国内域名及英文国内域名要求实名制。 请在2010年1月28日前将域名持有人身份证明材料
3-5
停止域名URL转发服务紧急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了切实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的精神,有效落实依法打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方案,防止违规网站利用变换域名、变换指向等手段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风铃小屋将于2010年03月17日12:00起紧急停止域名URL转发服务。       同时,请广大客户配合做好备案、域名不良应用及网站违法信息核查的各项
3-5
关于彻查包含非法信息网站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接公安机关通知,为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护互联网网络安全,我们再次重申: 禁止网站上出现任何反动、色情、六合彩、赌博等一切非法信息以及私服网站,禁止使用我司空间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虚拟主机或服务器用户开办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国家互联网安全条例:网站管理员必须对自己的网站安全负责,对自己的网站做好监管安全工作,每天要对信息进行事先或者事后审核,确保没有非法信息出现,对出现违法信息,及时处理,不要被不法分子利用。否则公安机关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网站信息中不得包含有下列内容之
3-5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域名注册信息审核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支持! 根据工信部电管[2009] 672号文件要求中关于“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以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要求,为确保国内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我司一直严格贯彻并立即开始执行域名实名制清查工作。 但截止到3月8日,我司发现目前仍有一部分域名用户未按要求完成域名信息核对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合法利益,我司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请广大用户及域名持人有给予高度重视,并按要求配合完成域名信息实名制核查工作。 1、对于2009年12月14日上午9时已注册成功的
3-5
关于国内域名续费期调整的重要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由于近期关于域名管理的相关政策以及价格因素等原因,我公司决定调整现行的国内域名(所有英文.cn以及中文国内域名:中文.中国/中文.公司/中文.网络)续费期,所有到期时间为2010年2月1日以后的中英文国内域名(包含到期时间为2010年2月1日的国内域名),续费期将统一调整为30天,超过30天未续费的域名将在第31日进入15天的偿还期,如果您在15天内未提出偿还申请,域名将被删除并开放给大众注册。例:到期时间为2010年2月1日的域名,在2010年3月3日将进入偿还期。提醒广大客户,请务必在域名到期前及时为您的域名续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支持!
3-5
关于cn域名审核紧急通知
各域名用户、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要求,自2010年1月“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已要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CN域名以及我中心负责注册管理的中文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保护公众正当开展互联网应用的合法利益,我中心通告如下:第一, 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重要意义。该要求是国际通行惯例,也是域名持有者正当合法持有域名的法定义务。域名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是打击传播淫秽低俗信息、垃圾邮件或网络欺诈等